各有关建筑业企业:
为强化资质审批事中事后监管,实施建筑市场准入清出机制,促进我省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,根据《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监督办法(暂行)》(鄂建文〔2019〕23号),我厅决定对部分建筑业企业开展2019年度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发布时间:2019-09-23
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,深化改革创新要求,我厅《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快行政审批下放事项落地的通知》(鄂建文〔2017〕54号)已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自贸试验区,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(由省住建厅核准的)、工程监理企业乙丙级和事务所资质核准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下资质核准、房地产开发企业二三级资质核准。依据《关于督办落实中国(湖北)自由贸易试验区49项未完成改革试验任务的函》(鄂自贸办函〔2019〕29号)要求,决定在自贸区范围内,再次下放部分省级审批权限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发布时间:2019-08-25
为贯彻落实习国家关于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,人社部拟出台更严条例保障工资支付。明确提出:
发布时间:2019-08-23
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,人社部拟出台更严条例保障工资支付。明确提出:不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、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、存储工资保证金等规定且拖欠的,取消建筑施工资质。同时明确分包单位、用人单位、劳务派遣单位等清偿责任。
发布时间:2019-08-13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住建局、武汉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,各相关企业:为切实做好我厅关于减少资质审批申报材料的工作,结合实际,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:一、企业申请由省厅审批的建筑业、安许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、造价咨询、规划编制、检测、房地产开发等企业资质或资质变更事项时,其工作流程跟原先流程一样,保持不变。
发布时间:2019-08-09
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,根据住建部建办市〔2019〕50号精神,现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发布时间:2019-08-07
为规范我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行为,提高监督工作效率,按照国务院、省政府深化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有关要求,我厅开发了《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》和《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》,分别于2018年3月1日和2019年3月1日正式上线使用,为全省各地提供网上工程监督手段。现将各地使用情况通报如下:
发布时间:2019-08-07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住建局、武汉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,各相关企业:为深化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改革,推进“一网、一门、一次”办理,充分运用信息资源,实现数据共享,自8月1日起申报企业资质,取消纸质资料,缩减申报资料,提高在线服务成效度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发布时间:2019-07-29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(管)委,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有关中央企业: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19号),深入推进建筑业“放管服”改革,决定对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发布时间:2019-07-25
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,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,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国办发﹝2019﹞14号)要求,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,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,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,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、获得感,为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
发布时间:2019-07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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